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伦理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伦理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体系要求》(2020年),所有我院承担的、以及在我院内实施的涉及人类受试者的医学研究,包括利用可辨认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的医学研究,在研究开始前,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经审查获得“伦理审查同意函”后,方可开展研究。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20年。于2022年8月完成最近一次换届,目前的第二届医学伦理委员会共有委员11人,主任委员为朱志斌副院长。伦理委员会主要工作包括: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伦理管理和审查,为研究者提供伦理相关问题的咨询,开展伦理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本伦理委员会以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为原则,以维护人类的健康权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为工作目标,遵循“尊重、不伤害、有益、公正”这四项生命伦理基本原则,高质量地开展有效的伦理审查和促进医学临床伦理建设。本医学伦理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前提下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和活动,不受任何参与试验的申办者、研究者的影响,并接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的主要措施。
人员组成如下(2022年版):
姓名 | 性别 | 伦理委员会职务 | 工作单位 | 专业 | 职称 |
朱志斌 | 男 | 主任委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检验医学 | 副主任检验 |
黄选辉 | 男 | 委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放射影像学 | 副主任医师 |
何红梅 | 女 | 委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内科学 | 主任医师 |
吴军 | 男 | 委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外科学 | 主任医师 |
杨文娟 | 女 | 委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妇产科医学 | 主任医师 |
谢梅芳 | 女 | 委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二级心理咨询师 | 主任护师 |
张桂凤 | 女 | 委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二级心理咨询师 | 副主任护师 |
沈曦凤 | 女 | 委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药学 | 副主任药师 |
向爱生 | 男 | 委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肿瘤医学 | 副主任医师 |
蔡丽萍 | 女 | 委员 | 常德经济开发区莲花池小学 | 中小学教师 | 高级教师 |
程兰英 | 女 | 委员 | 湖南天思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无 |
胡鑫 | 女 | 秘书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药学 | 药师 |
办公地址: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至臻楼二楼207-伦理办公室
伦理秘书:胡鑫,0736-7300538
伦理材料提交邮箱:CDEYIR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