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最新政策
公共卫生最新政策mdash;mdash;《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规范(2011年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
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调整后,服务项目由9大类扩大到10大类41项,新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和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5元提高到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是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由0mdash;3岁扩大到0mdash;6岁,每年新增服务人群约4800万人。
二是新增管理高血压患者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600万人,将排查发现的约3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三是增加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提高疾病早期筛查水平。
四是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频次。
五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食品卫生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
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是体现均等化理念,不同地区、不同人群能够平等受益;
二是项目干预措施有效,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三是针对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确保群众能够直接受益,项目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内容和标准;
四是新增公共卫生服务应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相匹配,且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有能力实施;
五是有专项经费或其他渠道支持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挤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