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自杀的警示
青少年自杀的警示
(后勤科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张贵凤)
临澧县一中两个鲜活生命的离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呼吁关注青少年的心灵成长。因为不了解真实的情况,所以不针对具体的个体和本事件妄加评论。帮助大家了解一些关于青少年自杀方面的心理学知识,以期对预防和避免青少年自杀有所帮助。
自杀行为或自杀观念的形成既包括生物学原因,还包括心理、社会等方面的原因。科学研究发现,自杀者大脑内部的某些化学物质的缺乏和改变会使人变得情绪低落,悲观厌世,从而产生自杀的念头和行为。自杀倾向还与某些遗传基因有关,像这类原因构成的自杀行为多见于某些精神疾病,如抑郁症等。从心理层面上看:个体性格孤僻、偏执;自我封闭不愿与人交往;情绪易冲动,行为过激;心理耐受能力较弱等方面特征,都会导致自杀行为。社会性因素对个体行为的影响,失业、婚姻破裂、亲人突然亡故、人际关系困难,也会使个体产生无力无助感,从而产生自杀念头。那些长期饱受病痛折磨的人,因为不堪痛苦的困扰而容易出现自杀的倾向。
“自杀”念头一般始于个体心理上的挫败感,精神或情绪正遭受着严重困扰而彻底崩溃的表现。从现实情况来看,自杀念头与以下常见的心理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厌世感:个体对生活失去乐趣,认为自己多余,毫无价值感可言。
二、罪恶感:自以为自己十恶不赦,总感觉对不起周围所有的人,为了解除内心的错罪感而选择自杀。
三、失落感:自尊心过强而心理素质较差,遇到挫折产生极端的理解,认为再也“无颜见江东父老”从而选择轻生。
四、冲动感:在生活中与人发生争执而久久不能平复的人,一时情感冲动丧失理智而做出极端行为。
自杀的人通常内心充满矛盾,既想离开人世又眷念世间的美好。大多数考虑自杀的人会经常与人讨论有关自杀的话题;日常生活中一反常态,有思想厌世悲观、睡眠饮食无规律、情绪喜怒无常等表现。
研究资料表明:家庭既是自杀行为的受害者,也是自杀行为的帮凶。即使是完整无缺的家庭,一旦家庭功能丧失,生活变得杂乱无章,父母与孩子之间缺乏交流时,自杀行为的出现比例也会增加。同时父母有自杀行为,子女自杀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事实上,体验过家庭成员自杀行为的青少年,其自杀的可能性将是同龄人的9倍。
青少年自杀背后的心理原因:
一、童年不幸的生活阴影。7岁以前的童年经历对一个人的影响巨大。在3岁以前有没有与母亲建立起足够的安全感和依恋感,往往会决定长大后是否对别人产生信任,决定着对自我价值的高低评价,影响着长大后患抑郁症或其他病症的可能性。
二、天生敏感的气质。气质是人格的一部分,气质类型并无好坏之分。但天生感性、敏感的人格特征很容易受到伤害产生抑郁情绪,而选择自杀。
三、生活中缺乏人际支持。当个体遇到负面的生活事件时,加之自身可能性格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系统,很容易让人感到无助,丧失面对困难处境的能力,从而选择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从两个孩子的遗书可以看出:现在社会的变化,首先源自于家庭的变化,太多人的内心是分裂的,而其中相当一部分分裂的产生,源自父母形象在孩子心中的分裂;还有教育的扭曲,无论是父母还是老师都用自以为是的标准去塑造孩子,不让孩子做他自己。其实教育的本质就是一句话:让孩子做他自己就好!
青少年的父母和老师要学会务实,克服心中的完美主义倾向,和青少年一起去认识人生只有高智商还不够,比高智商更重要的是还有如高尚的品质、坚忍不拔的意志、自强奋斗的精神、不断变革的创新能力等。帮助他们弄清楚人生目标是什么,目光要长远,不在一次考试上争得失,要着眼未来的发展。帮助他们形成在任何条件下都会有的忍耐精神。关注他们的心灵成长,才能有效预防和避免青少年自杀的悲剧发生。